关于李旭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浙艺院党〔2006〕35号 关于李旭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(中心)、附中: 经院党委研究,并报请省文化厅党组批复同意,决定下列同志任各系部处室主任(处长)、副主任(副处长),提请院长聘任。 李旭芳同志任院办公室、外事办公室(港澳台办公室)副主任 岑 鹉同志任院办公室、外事办公室(港澳台办公室)副主任 王 涛同志任教务处处长 郭义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夏开堂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 郑园全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吕根荣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、保卫处副处长 岑美娣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张永华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王建华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 施王伟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 支 涛同志任戏剧系主任 那 刚同志任戏剧系副主任 黄明智同志任音乐系主任 黄 琦同志任音乐系副主任 韩 磊同志任舞蹈系主任 曹亮红同志任舞蹈系副主任 季琳琳同志任美术系副主任 彭云波同志任影视技术系副主任(主持工作) 袁良忠同志任影视技术系副主任 陈子达同志任文化管理系副主任(主持工作) 钱杏芬同志任文化管理系副主任 史长虹同志任基础教学部副主任(主持工作) 周 涛同志任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谢 青同志任成人教育(艺术培训)部副主任(主持工作) 沈从文同志任图书信息中心副主任(主持工作) 王鲁杭同志任教学实践部副主任(主持工作) 沈 恒同志任浙江艺术学校(附中)副校长 沈 勇同志任浙江艺术学校(附中)副校长 蒋中崎同志任艺术研究所副所长 苏唯谦同志任浙江文化月报主编(副处级) 徐 沙同志任戏文杂志主编(副处级) 上述部门负责人聘期为两年,其中新聘任为院部门领导岗位的同志试用期为六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聘任。 二○○六年七月五日